2021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考点 助力拿证

来源:菜瓜网校     2021年07月19日 18:52

在二级建造师备考中,各考点的归纳总结可以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瓜妹为大家整理了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一些知识点与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承包人违反《示范文本》“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条款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第7条除外)

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14天内,协助发包人与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达成相关的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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