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法规高频考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菜瓜网校     2021年05月11日 18:20

2021年一级建造师已经进入备考阶段,但有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法律责任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或转让证书的处罚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

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没收违法所得

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给予警告

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撤销证书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证书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的规定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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