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一级造价师考试报名通知已发布

来源:菜瓜网校     2023年08月11日 16:09

2023年8月1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确重庆市一级造价师将于8月18日-28日报名,并对报考流程、资格审核方式、缴费时间及考试安排等事项作出具体说明。

重庆市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通知原文如下:

一级造价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0号)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3〕35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8月18日9:00-8月28日17:00。

(二)网上缴费时间:8月18日9:00-8月29日17:00。

二、考试信息

考试设置。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办理资格证书。

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办理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考场设置。

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三种类型。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 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 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 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港澳台居民报考。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要求。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其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jigou/sjjg/jgrss/rssgzxx/202107/20210702_250658.html)进行查询。应试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时间,须在专业评估有效期内,即符合“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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