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处理决定告知书

来源:菜瓜网校     2021年01月13日 16:19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发布了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处理决定告知书,瓜妹为大家整理了具体详情,供大家参考。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处理决定告知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上述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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