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发布

来源:菜瓜网校     2025年07月17日 15:21

7月16日,江苏省建设人才网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5年江苏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8月17日。

公告原文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9〕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5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和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试报名、考前比对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25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7日举行,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时间详见《2025年度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分2个半天进行。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科目分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两个科目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应试人员作答单选题、多选题及案例题时均须使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纸的涂卡区域进行填涂,此外作答案例题时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的作答区域作答。不按要求作答或在指定区域外答题的,答题无效。在专用答题纸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扉页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应试人员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四、成绩管理办法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或者报考增报专业只需参加1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考试合格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五、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第(一)款报考条件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1. 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 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申请免考基础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六、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实施细则》(示范区执委会﹝2021﹞10号)有关规定,自2022年度起,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总分的60%(对年度考试成绩波动较大的科目,由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协商划定合格标准,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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