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菜瓜网校 2021年08月09日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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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建工程经济核心知识点:合同价款的约定
1.合同类型的选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类型;按照是否允许调整价格,又分为固定价和可调价合同。选择合同形式时,通常需要考虑工期长短、设计深度、工程复杂程度等。
单价合同适用于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包括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
总价合同适用于合同工期较短,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完备的建设工程,除工程变更外,其工程量不予调整。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
2.合同的约定
从某种意义上讲,签订合同就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的结束。双方应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30日内,书面合同中做出约定。如果出现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准。
2021年一建工程经济核心知识点:工程计量
1.工程计量的原则和依据
工程量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
对于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承包人超出施工图纸范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应据实调整,正确计量。
工程计量的依据,包括:(1)质量合格证书;(2)《计量规范》和技术规范;(3)设计图纸。
2.单价合同计量的程序
(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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