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菜瓜网校 2021年05月27日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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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执行(★★)
1、执行管辖
生效法院调解、判决:一审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
生效仲裁调解、判决: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
2、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1)这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 1 日起计算;
(2)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 1 日起计算;(3)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 6 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5、执行中止和终结
(1)执行中止: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2)执行终结:
1)申请人撤销申请;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