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费,总包服务费三者之间的区别

来源:菜瓜网校     2020年08月17日 14:53


一、总承包服务费 
1、文件来源:《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京造定〔2005〕3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2、适用对象:工程量清单计价  
3、费率大小:1%~3%  
4、计费基数: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或材料购置费 
5、包括内容:指为配合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6、支付方式:发包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二、分包配合管理费
1、文件来源: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  
3、费率大小:包工包料:4.5%、包工不包料:26%  
4、计费基数:包工包料:直接费、包工不包料:人工费 
5、包括内容: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6、支付方式:总承包单位支付给分包单位  
三、总包服务费
1、文件来源:京建经[2002]117号《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通知》  
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  
3、费率大小:2%  
4、计费基数: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 
5、包括内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  
6、支付方式:分包单位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

 

附:以指定专业工程的合同价为计费基础,配合费率按以下比例执行:
  a.幕墙及屋面工程:1.5%
  b.精装修:0.8%
  c.消防工程:2%
  e.电梯安装工程:2%(不含设备费)
    f.高压电气安装工程:2%(不含设备费)
    g.弱电工程(智能建筑及有线电视)工程:1%
    h. 手术室工程: 0.8%
    i.其他工程(不含设备费):1.5%

(含气动传送工程,雕塑、喷泉工程,室外景观灯光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1.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按下列规定计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2.编制投标报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3.编制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了调整的,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4.分包工程不与总承包工程同时施工时,总承包单位不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收取总承包服务费;虽在同一现场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提供服务的或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不应收取总承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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